
8月14日,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布的公告,广东海伦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时任法定代表人、执行董事、总经理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寿康,时任财务负责人葛曦,时任及现任财务负责人梁发健被出具警示函。
经查,海伦堡地产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,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报,同时在2023年、2024年年报中未披露关联交易决策机制及非日常关联交易、未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情况。此外,海伦堡地产2024年年报中披露的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公司不准确。以上行为均违反了相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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